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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暂行)

2006年03月17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原则

1、全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由设备处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2、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勤俭节约,提高设备利用率的原则。

3、凡实验技术人员均有责任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检修、校验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平时要认真钻研维修技术,不断提高设备自修率,保证设备完好率。

4、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管理科均须建立维修档案,包括仪器设备的资料、维修申请、审批、维修情况记录等。

5、聘请校内具有专业特长的技术人员作为兼职设备维修员。聘请程序: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设备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程序

1、报修: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由实验技术人员自行维修,若实验室或院(系)实验技术人员不能修理,要求外修的仪器设备需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实验室主任及院(系)设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设备管理科。

2、审批:维修审批权限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送修:由设备管理科负责联系设备维修单位、审核维修费用,并按学校相关程序确定维修单位,签订相应的维修合同。

4、维修:由设备管理科、设备使用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仪器设备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5、验收:维修完毕后,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验收,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维修验收报告”,经验收人和本单位设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设备管理科办理付款手续。

三、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来源及管理

1、学校设立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教学仪器设备维修;

2、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由设备处负责统一管理,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严格执行。

3、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维修基金原则上仅用于支付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发生的费用。

4、因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维修费用一律由设备管理人支付。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设备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西南石油大学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xls

附件二: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维修验收报告.doc

设备处

200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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