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正文

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通知

发布日期:2005年04月28日 00:00      作者:     编辑:     审核:     浏览:[]

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了搞好新购实验设备的验收工作,学校决定于5月8日开始组织对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购大型设备、自研自制设备进行验收(设备清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设备调试运行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处统一安排时间。

2、技术资料准备:

①成套设备:

A、按合同要求对每项技术指标做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须具备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及实验室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领导签字,一式叁份;

B、由设备使用管理人写出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到货时间及情况、开箱时间及情况、调试时间及情况)一式叁份;

C、设备使用运行记录。

②自研自制设备:

A、按合同要求对每项技术指标做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须具备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及实验室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领导签字,一式叁份;

B、使用说明书、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一式叁份;

C、实验设备及材料配件清单一式叁份;

D、软件有效介质(光盘)一份。

E、由设备管理人写出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一式叁份;

F、设备使用运行记录。

3、落实设备使用管理人

设备验收同时必须落实1~2位设备使用管理人。并按附件格式填写。

附:设备清单

验收申请表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登记表

设备处

2005-4-2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