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开放实验重点项目结题批文已下发,请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于批文下发之日起180日之内一次性报完相关费用和教师酬金。优秀指导教师酬金和实验项目获奖的奖金我们会尽快打到教师和主研学生银行卡上,实验项目奖金是同组全体成员共享。
附件1:第15期开放实验重点项目结题批文及项目清单.zip
附件2:重点项目报账程序和要求.doc
上一条:关于我校第十六期(2016-2017年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校级重点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西南石油大学第十六期(2016-2017年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报、择优推荐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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