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了便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需各学院(研究院、中心)设立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任条件: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需选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管理协调能力、执行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素质的实验室教师担任,可由实验中心主任或者副主任兼任。
二、管理员职责:
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的总体工作职责是:按照学校及所在单位的有关要求,协助单位分管领导完成本单位在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完成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隐患督查和整改等工作。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填写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信息统计表》并发送至邮箱215414205@qq.com。
联系人:伍建川 联系电话:8303234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