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实施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设奖人、设奖单位要求及学院实际,现启动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华图教育成才奖学金、菁苗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本项目参评对象均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本次评选为社会资助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学年奖学金兼得。
(三)除有特别规定外,原则上各项奖学金的评定依据统一为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再结合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
(四)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体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所有参评者,原则上2024年体测成绩须至少达到学校体委规定的“良好”标准(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和“因患有较严重疾病或意外受伤,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已经学校体委核准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
(一)华图教育成才奖学金
1.评定范围: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标准:共10人,1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学习能力强,勤奋刻苦,认真钻研,综合表现优秀。参评学年学分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专业年级前30%,且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二)菁苗励志奖学金
1.评定范围: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女生。
2.奖励标准:共3人,1500元/人。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简朴,2024-2025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年级前30%,且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于9月30日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附件1《经管院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附件2《经管院社会奖学金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年级及学院评审
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形成推荐候选人,经学院评审形成最终人选,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西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