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石工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供稿:陈虎        编辑:陈虎        审核:魏兵        日期:2026年01月14日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关于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办法》(石工研〔2020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春秋2批次进行。

春季答辩安排如下:

*参加2026年春季批次答辩的同学请加QQ群:554508492。

编号

项目

时间

事项

完成内容及要求

1

毕业资格审查

3月9-13日

证书照片

(1)已集采,前往【研究生系统】-学生管理-照片管理,核对学位照片、毕业照片

(2)单采,将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2张交至明辨楼B518;保存好电子照片,用于后续流程研究生应用系统-学位管理-学位数据上报时上传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照片需一致,以免影响学位认证);

3)未采集照片,尽快通过(附件4“链接3”)在线采集照片,完成后将小二寸纸质照片2张交至明辨楼B518,电子照自行保存用于后续流程研究生应用系统-学位管理-学位数据上报时上传照片。

2

3月16-20

检查前置条件

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确认开题、中期是否已提交且导师已审核通过,课程已修读完毕。如【研究生系统】中开题或中期审核状态未至“导师通过审核”,请在学院审核前完成至“导师通过审核”;

*学院于3月18日审核【研究生系统】中期申请、于3月20日审核【研究生系统】毕业资格。过期不候,此项未完成将无法在研究生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科研数据提交,也将无法提交盲审论文;

3

3月16-20

提交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科研数据

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科研数据三部分数据提交,并尽快联系导师在3月20日前完成审核,学院将在3月20日审核。

(1)以上3项务必提交且请导师通过审核,未通过导师审核将无法进行后续

(2)答辩申请中提交完整版论文,务必为【PDF格式论文】,以免影响重复率检测;

3)学校统一使用新版论文格式,请查阅“附件2”;

4

3月24

博士生预答辩

 导师及团队自行组织3名教授或博导完成,博士通过预答辩才能提交盲审评阅论文

5

3月24

学位论文明审

导师负责署名学位论文明审的送审工作。博士学位论文须由 1名与论文相关学科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导资格的专家明审,硕士学位论文须由 1 名具有副高职称(或相当职务)及以上的同行专家明审。明审专家评阅意见书》见附件3;明审评阅成绩总分不低于 70 分的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盲审。

研究生需在3月24日前,将明审结论提交至(附件4“链接4”)

6

学位论文盲审

第一批:3月26日;
第二批:4月8日

提交盲审论文

需完成前置环节(编号1-5),经导师同意才提交盲审论文。通过(附件4“链接5”)提交材料14、15至凡科平台,博士另需提交送审教育部平台的材料。盲审论文必须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论文一致(必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个人信息,包括学术成果)

注意:

(1)上传盲审论文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开放;

(2)初始登录名及密码均为学号(凡科平台登录账户显示密码错误则为未完成前置条件,未开通权限)

3春季仅3月26日、4月8日2次盲审学位论文送审,过期顺延至秋季;

7

3月25日-4月29


盲审论文专家评阅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送审,博士至少送 5 名同行博导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校外专家) 硕士至少送2名同行副教授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评审(校外专家)

注意:

(1)研究生需关注评阅结果,评审意见返回后及时向导师汇报,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修改完善。

2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春季学期不可参加答辩。

3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春季学期不可参加答辩

8

答辩资格审核

4月15日

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附件1中材料1~7”至明辨楼B518进行复核(自己准备档案袋,将附件0材料清单粘贴于档案袋封面;所有材料不能用订书装订,开题、中期报告需胶装,其它可胶装或用回形针固定)

应届生请各班学委收集检查齐备后提交,往届自行提交。

9

学位论文答辩

4月30-5月20日


1、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资格审核,取得本期答辩资格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导师及团队自行组织答辩。

2、各答辩组需由秘书提前3天将答辩安排提交至研究生系统,通过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3、研究生须提前至少30分钟向答辩秘书提交材料15~19。

10

核查

521日前

提交核查论文

1、【研究生系统】提交【核查论文】(内容完整的PDF格式)。此论文用于学院、学校核查,5月21日前完成,延误影响授位;

2、【研究生系统】学位数据上报,上传学位数据上报的照片需与学信网、提交学院的纸质照片一致;

11

归档

5月25日

归档纸质材料

(所有材料不能用订书装订)

1、材料18《学位论文》:博士论文纸质版2份(1份交学院,1份交学校图书馆),电子版论文1份交学校图书馆硕士仅需提交电子版论文1份至图书馆;

2、材料20《研究生论文答辩修改确认单(归档用)》纸质版1份;

3、材料21《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2份(具体以辅导员通知为准)

*归档材料齐备、规范方可上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授位;

12

学院核查

5月22-25日

学院组织学位论文核查

核查对象:
近3年在国家、四川省抽检中被认定为“问题论文”的导师所指导学位论文;

存在增评情况的学位论文;

进行二次答辩的学位论文;

答辩委员会非全票通过或推荐的学位论文;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非全票推荐的学位论文;

评阅或答辩平均成绩低于75分的学位论文;

定向、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超基本学制(尤其是延期2年以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其他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核查;

按学位授权点全覆盖的原则,对其余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随机核查;

13

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5月27日


审议学位授予推荐事宜;

14

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通知


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15

发放证书

上半年:预计6月下旬


学院另行通知;


 


补充事宜

为保证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补充事宜说明如下:

1、研究生

(1)研究生在各环节提交材料时要主动预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并及时与导师联系,避免延误影响后续环节。如遇操作问题,可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系统管理——>研究生常见问题应用中查询解决。

(2)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可能延误毕业及授位。

(3)根据学校要求,未在答辩截止时间(5月20日)前答辩的为非集中答辩,非集中答辩研究生的授位推荐审议顺延下一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2、研究生导师

(1)请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相关材料。

(2)请认真指导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包括格式)、修改、答辩和定稿。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院文件相关文件要求、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学科研办)联系信息

电话:028-83037014;83037010(陈老师、李老师)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明辨楼B518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6年01月13日

5、附件清单

附件1:石工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全套表格(所有纸质材料均不能用订书针装订,只能用回形针固定)

附件2: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附件3:明审专家评阅意见书

附件4:重要参考或指引链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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