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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石工院研究生参加成都市新都区“青年实干家计划”的通知

供稿:侯敏        编辑:何敏        审核:何敏        日期:2026年10月20日        浏览:

各相关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动员我校研究生树牢家国情怀、投身基层实践,努力成长为新时代新征程青年实干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的意见》(中青发〔2024〕8号)以及共青团四川省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时代新征程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青联发〔2024〕3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都区相关单位岗位需求,现将我院组织参加本次补充岗位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选聘信念坚定、品学兼优、乐于奉献的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到基层兼职开展实岗锻炼,创新高校共青团组织动员方式、组织生活方式、骨干培养方式,构建共青团实践育人新范式,增强新时代新征程共青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效。

二、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岗位设置

本次开放新都区2家单位岗位,共计招聘4名研究生,专业不限。

1. 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人

2. 新都区商务局:2人

(二)遴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对党忠诚,信仰坚定、品学兼优、思想积极,作风优良;

2. 热心党的青年工作,乐于奉献,志愿为四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3.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4. 参与校级“青马工程”精英人才班、骨干人才班培训学员、有团学工作经历的优先;

5. 身心健康,符合工作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 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 在读期间有课业不及格情况的。

  • 其他不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

三、工作保障

1. 岗位保障。实岗锻炼期间,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2. 岗位认证。对在岗服务时间达标、完成任务、考核合格的学生,由相应聘任方团组织颁发实岗锻炼证书,可计入个人志愿服务时长,相关履历记入学生档案。

3. 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团内荣誉表彰中予以倾斜。

四、报名及相关说明

1. 各研究生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报名。

2. 请有意向的研究生于10月2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辅导员量子密信。

附件:1.新都区“青年实干家计划”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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