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拾光助学金等2项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一)本次启动项目参评对象均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除学校出资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外,原则上同一学年本科学生在政府设立类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中,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不允许兼得。
(三)本科生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助学金;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为本学年(即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2025年9月-2026年7月)内,如设助单位无特殊规定,原则上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社会捐赠类助学金,但社会捐赠类助学金之间不允许兼得。
二、项目详情: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时间规范:
(1)学生本人申请落款时间范围:9月28日-30日
(2)推荐人签名落款时间:10月9日
(3)学院公示:10月11日-10月14日
申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同学9月30日12:00前联系辅导员进行申请。提交材料附件2(纸质档及电子档)、附件3(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