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财务审计科的统一安排,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下列经济事项进行审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重大措施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及预算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学校教育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和效益情况;科研项目决算审签。根据学校组织部门的委托授权,对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二、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程序进行审计。负责编写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论负责,搜集、整理、移交目录齐全的项目审计资料,跟踪主审项目审计建议或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及效果。
四、按照内审协会管理规定,参加后续专业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技能。
五、加强理论研究,探索改进审计方式方法。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