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工作?
我区开展城乡居民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医疗保险的目的,一是建立健全我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长效机制;二是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后,居民每年不用到街道(乡镇)缴纳现金,参保更方便、快捷;三是减少了收取现金、转账等环节,提高了筹资效率,防范筹资风险,确保筹集资金安全。
二、开展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业务的合作银行有哪些?
全区开通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的银行共有三家,分别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成都农商银行。
三、那些居民可以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协议?
(一)具有新都区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二)具有新都区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四、城乡居民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协议书的时间和地点?
签订时间: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11月1日期间法定工作日内,协议书签定后长期有效;
签订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基层平台便民服务中心。
五、城乡居民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协议书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的银行卡(存折)原件;
(三)本人的《社会保险卡》原件(初次参保居民不需提供);
(四)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扣款时间是什么时候,扣款不成功时该怎么办?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的扣缴时间为每年的10月10日,若账户余额不足扣缴时,将于11月10日补扣。补扣仍不成功的,协议自动终止。此时,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须于当年11月14日至12月20日间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基层平台便民服务中心以现金方式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
七、签约居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约居民应认真、仔细阅读《城乡居民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协议书》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告知书》。
(二)为确保扣款成功,每年10月10日前,签约居民须保证扣款银行账户内存有足够支付次年医疗保险保费,且扣款后银行账户内余额须大于11元以上。
(三)签约居民对参保类别、档次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规定的签订时间内及时进行协议变更。
(四)签约居民若银行卡(存折)遗失,应尽快到开卡(折)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新卡(折),之后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基层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变更代扣银行账号,避免扣款不成功导致参保缴费失败。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