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长卷

关于2018年办理残疾人证残情鉴定时间的通知

2017年12月20日 09:41  点击:[]

各镇(街道)残联:

2018年新都区残情鉴定日期安排如下:1月9日、3月13日、4月10日、5月8日、6月12日、7月10日、8月7日、9月11日、10月9日、11月13日、12月11日。

残情鉴定时间:每个鉴定日期的下午13:30;

残情鉴定地点:新都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

残情鉴定类别:肢体、听力、言语、视力;

残情鉴定所需资料:

1)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并附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3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3)申请人到镇(街道)残联或村(社区)残协提出办证申请,申领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残情鉴定所需费用:每人叁拾元人民币,如需仪器检查则另付费;

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区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式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到镇(街道)残联领取。

4)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注:(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鉴定可在成都市青白江大同卫生院周四,地址:青白江大同镇大同路1号;也可在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

西南石油大学社区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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