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社区各位居民: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关于选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都街道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我社区将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 会,现将本次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数、任职条件、提名方式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数设置
组成:5人以上单数组成(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二、任职条件
年满18周岁的社区常住居民,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公道正派,群众认可;本人未被行政处罚和未有犯罪记录的情况;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中任职。
三、选举方式
由本社区居民联名推荐或者自荐的方式确定初步候选人,再由社区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差额投票选举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采取“双过半”形式当选。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于5月8日到5月13日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参选
地点:香城学府54栋2单元1楼西南石油大学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83037088
附件:《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关于选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都街道办发[2019]43号)》
新都街道西南石油大学社区居民委员会
西南石油大学工会
西南石油大学离退休处
2019年5月7日
附件
新都街办发〔2019〕43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
关于选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健全小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加快推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环物委”)落地落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根据成都市新都区民政局《关于选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新都民通〔2019〕47号)文件精神,我街道结合自身实际,现就关于建立环物委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强化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规范管理秩序,提高小区居民意识,通过组织引领、日常管理、多方参与、自我管理,建立起良好的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实现社区环境“互助共治、共建共享”,逐步提升小区宜居品质,呈现社区有变化、居民有感受的和谐美好景象。
二、组织架构
(一)机构设置。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立环物委,作为社区居委会自治机构,接受社区“两委”管理及街道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人员设置。环物委一般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至少3名以上党员。环物委设主任1名(可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1名(可由社区居委会委员担任),委员人数若干。
(三)任职条件。年满18周岁的社区常住居民,身体健康,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公道正派,群众认可;本人未被行政处罚和未有犯罪记录的情况;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本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中任职。
三、选举办法
(一)推荐报名环节。此次环物委人员的参选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两委成员、居民代表、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院委会成员、党员干部参选。
(二)资格审查环节。社区居委会对被推荐人员或自荐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在社区和居民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选举环节。初步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以“双过半”的方式,确定环物委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通过选举产生的环物委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在社区和居民小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为环物委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四)管理机制。环物委在社区“两委”指导下工作,与社区“两委”同步换届,环物委委员可以连选连任。若环物委委员出现不再是该社区常住居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半年以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委员资格由居民代表会议确认后终止,并按照程序补选新的委员。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省、市、区社区发展治理政策法规,规范社区环境秩序,引导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各项活动,树立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意识。
(二)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深入发动业主做好业主大会设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等工作,建立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档案。
(三)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督促物业服务机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搭建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协调平台,对业主(住户)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物业服务机构落实整改。
(四)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做好物业服务机构、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五)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监督物业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定期公布公共收益的收支以及其他应当向物业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六)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加强对老旧院落、农民集中居住区等自治管理区域的指导监督;
(七)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宣传引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
(八)宣传引导业主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社区文明公约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九)平时收集、反映辖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工作问题,定期向社区“两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成立时限及报送要求
各社区需在2019年5月29日之前完成本社区环物委选举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及工作流程详见附件一)。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选举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二的报告单)经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街道社会事务办。
特此通知。
附件:1.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工作流程
2.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新都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