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动我院“十二五”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学校党委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贯彻《准则》和《规定》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建立有我院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工作原则
(1)按照《准则》和《规定》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我院实际出发,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制定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具体意见。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优化学院改革发展和育人环境。
(3)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加强研究我院“十二五”期间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反腐倡廉新情况,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更有前瞻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3、学院反腐倡廉建设是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加强学院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核心,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4、学院党总支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院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院各项中心任务。每年要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召开工作会议,做出总体部署,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5、学院行政领导班子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把反腐倡廉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6、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本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
7、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督查、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
三、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
8、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要求,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应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的制度。对于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得在院内外其他经济实体中兼职。确需兼职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兼职不得领取报酬。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
10、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健全学院经济责任制。完善学院财务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院内部审计,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实施财务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禁止“小金库”,一经核实单位或部门设立“小金库”,严肃处理直接负责人,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11、加强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坚持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12、健全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提升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丰富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四、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学院党总支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院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坚持每年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4、加强对学院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开展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内容的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15、加强师德学风建设。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大力开展表彰和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16、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探索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