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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5年07月02日 10:49  点击:[]

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党建、党务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2、主持党总支日常工作,建立和落实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按时组织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等。

3、负责党的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4、负责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等。

5、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临时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负责党总支的党员党纪党风教育。

1、检查监督本部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情况。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师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向党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3、加强与部门工会的联系,抓廉洁自律的制度建设和落实。

4、督促和检查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的履行和执行情况。

5、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本党委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外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

2、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抓好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政治学习工作。

3、负责本单位的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党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

1、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情况。

2、协助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4、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学习科学发展观示范党支部创建和党员先锋工程建设。

5、负责各种会议的安排及记录考勤等工作。

统战委员:负责指导工会、妇女小组工作等群团组织工作

1、建立与民主党派的沟通和联系制度。

2、对党员进行统战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3、经常联系统战对象,关心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状况,做好培养工作。

4、负责本部门工会、妇女小组工作等群团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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