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 答辩资格审查
1.时间:3月10日-3月14日
2.递交材料:
1)培养计划
2)课程学习成绩单
3)开题报告
4)论文中期检查表
5)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统计表和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学术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查表
3.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于3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于3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把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至校学位办。
3)学位办核查:学位办于3月14日前组织督导组专家对部分硕士的材料进行复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请答辩。
二、论文初审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凡拟于2026年申请毕业和学位的本院硕士生(含2026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均须参加论文初审。
1.时间:3月16日-3月31日
2.流程:申请者须已通过资格审查(结论为“合格”),并至少提前3天将学位论文全文送至院培养办,由专家对论文的格式、理论依据、研究方法和手段、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和结论等做出评价,并给出论文初审结论。
3.结论:
1)合格:初审合格者,论文经完善、定稿并由导师审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基本合格:初审基本合格者,需对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审,并需同时提交修改报告。
3)不合格:初审不合格者,论文需充分修改至少3个月或者以上,并经导师审查且重新进行论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三、答辩申请
1.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论文检测:论文检测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要求执行。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5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总文字重复比例<2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
3.递交材料:
论文初审合格者4月9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才能申请答辩:
1)《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学校财务处盖章)
2)《学位申请书》
3)论文检测报告
4)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相关个人信息的学位论文2份(1份精装,1份普装)
四、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阅。所有学位论文均采用盲评方式(隐去学生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学术成果附录)送审。
1.时间:4月11日-4月30日
2.评阅专家:由本学科2位具硕士生导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
3.评阅结果处理:
评阅结果分为A、B、C、D四等,其中90分及以上为A等,70-89分为B等,60-69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
评阅结果A或B为“通过”,进入答辩程序。通过专家评阅的,须在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超过半年重新申请答辩。
评阅结果有2个及以上C,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评阅结果仅有1个C,直接增评两位专家,增评结果中有C或D时,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评阅结果有1个及以上D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答辩申请无效须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间隔3个月后方能重新申请答辩。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10日前上网公布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参加答辩研究生名单等相关信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严肃认真。答辩委员会专家要严守纪律、公平公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更换。
1.时间:5月10日-5月16日
2.委员会组成:由5位具硕士生导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报学位办备案。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秘书应为我院正式职工。
3. 程序:
1)答辩秘书宣读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审批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流程。
3)硕士生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报告时间为15-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硕士生回答问题,提问回答时间为20-25分钟。
5)答辩会休会,请所有学生退场。
6)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对答辩结果和授位情况进行表决。
答辩委员会就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形成决议并当场宣布。答辩以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答辩应当公开举行。
答辩委员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做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修改,重新申请答辩(距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时间不少于3个月)。
7)答辩会复会,请所有学生入场,由答辩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及表决结果。
8)答辩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4.答辩委员会提交材料:
1)答辩情况记录表
2)学位论文评分表
3)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加盖院章)
5.学院核查
对在评阅过程中有增评的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为第二次答辩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有非全票推荐授予学位的论文,以及定向攻读学位的学位论文,学院在学位评定分委会正式召开前,采取当面质询、现场审核或专家复审等核查方式,综合评判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及质量。核查结果包括“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对核查结果中有1个及以上“较差”或2个及以上“一般”的学位论文,可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对“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应加强整改,整改合格后,学院重新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再提交分委会讨论。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将学位论文核查结果报学位办备案。
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5月19日-5月25日,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学位论文到学院。学院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本学期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质量核查的学位申请人,应当以会议方式组织学位授予推荐评定。会议应当有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学位授予推荐评定以投票方式表决,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推荐方为通过。未通过推荐评定的申请人应重新申请答辩。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对未达到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者,不予授予学位。
由院学位委员会秘书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七、材料移交
6月1日-6月15日,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文件意见,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论文及答辩材料到学院。研究生毕业答辩后向图书馆递交的学位论文等材料要求见校园网图书馆主页的有关通知。
八、秋季学期答辩方案(相应环节的实施细则同春季学期)
1.答辩资格审查:9月1日-9月8日
1)个人申请:9月3日前提交材料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审核:9月6日前完成,并把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至校学位办。
3)学位办核查:9月8日前
2. 论文初审
1)时间:9月10日-9月22日
2)委员会组成:二次答辩原则上由春季原班人员组成。新申请者按春季要求执行。
3. 答辩申请
1)时间:9月23日-9月26日
2)论文检测:9月25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
3)递交材料:论文初审合格者9月26日前提交材料(材料内容见春季安排)。
4. 学位论文评阅
1)时间:9月27日- 10月8日(10月8日前返回评审意见以便整改)
2)评阅专家组成和评阅结果处理方式同春季学期。
5. 学位论文答辩
1)10月10日前上网公布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参加答辩研究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2)10月15日前悬挂横幅。
3)答辩时间:10月15日-10月20日
6.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0月21日-10月26日,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7. 材料移交
11月底。
九、其他事项说明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学院按照以上《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分阶段进行和完成工作。其中,资格审查、论文初审、答辩申请、论文评阅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进行;如需网上答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