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供稿:        编辑:宋婧媛        审核:        日期:2026年04月09日        浏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西南石油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西石大党发〔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联系青年、服务青年方面的重要作用,引领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2026年校团委拟面向在校全日制学生公开选拔兼职副书记(学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团学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学习成绩优秀,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身体健康,能保证工作时间,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校团委班子做好共青团的有关工作。

2.充分利用兼职机会,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基层,走进青年,了解团情,充分发挥团学骨干的桥梁纽带作用。

3.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特长优势,协助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管理以及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等专项工作。

三、相关待遇、考核和要求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实行任期制,原则上任职时间为1年,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任职聘书。

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每工作不少于4小时

3.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纳入学校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培养与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推荐。415日前,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的,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见附件)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wpu-xtw@swpu.edu.cn,纸质档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521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申报岗位的适配程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4.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

5.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任职。公示无异议,校团委发文聘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选聘兼职副书记工作是学校进一步完善团学工作育人机制,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和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优秀学生参选,确保公开选拔学生干部到团委兼职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纪律,规范程序。

参选学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凡提交虚假信息者,取消参选资格。各学院团委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公开选拔工作的意义和要求,扩大选拔工作在团学干部中的影响,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宋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7897。

附件: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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