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解放军文化艺术中心
工作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岗位性质:八一电影制片厂(摄影、特效、剪辑、化妆)、解放军文工团(作曲、演员、演奏员、指挥、舞美设计)
招聘要求:
1.政治条件:政治素养与职业道德良好,需通过军队文职政治考核。
2.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部分艺术岗有额外专业标准。
3.年龄条件: 初级岗:18-35周岁(1989年11月-2007年11月出生)。中级岗:18-45周岁(1979年11月-2007年11月出生)。 舞蹈表演岗:不超过24周岁(2001年11月后出生)。(注:具体月份以当年招考公告为准)
4. 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部分艺术岗可放宽至大专;部分岗要求“重点艺术类院校”毕业(以教育部学科评估名单为准)。
5. 资格条件:需具备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初级岗及博士报考中级岗一般无此要求(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详见:http://81rc.81.cn/sy/gzdt_210283/_attachment/2025/09/29/16412818_3199ca872cfa704451fb1225bdbc4db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