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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党支部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专题党组织生活会

发布日期:2026-04-13      作者:文:杨蕊菱 闵映文 图 :马妍 刘杨菲     编辑:肖丹     审核:张继     浏览:[]


为筑牢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党支部于2026年4月9日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专题党组织生活会,会议由陈永淑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学生党员参加。

会上,主持人首先阐释了本次学习教育的背景与意义,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宏伟蓝图,在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引导学生党员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干事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随后,与会党员围绕“为何学、学什么、如何做”三个维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并结合学习内容展开深入研讨,从四大核心维度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一是校准“为谁立功”的价值坐标,深刻领会政绩观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问题,坚决摒弃形象工程、数字政绩等错误倾向,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二是夯实“如何谋事”的实践根基,传承求真务实、深入调研的优良作风,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杜绝形式主义,让工作部署既贴合政策要求又贴合实际需求;三是锚定“何为实绩”的评判标尺,以人民满意、师生认可为最高标准,聚焦学习生活、实践服务中的“关键小事”,用实际成效而非表面材料衡量工作价值;四是锤炼“怎样成事”的担当品格,弘扬务实肯干、久久为功的精神,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以实干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研讨中,党员们一致认为,政绩观是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出现偏差。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通过此次党组织生活会,学生党员进一步增强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学习实践与服务工作,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

主讲人通过PPT讲述会议内容

支部成员参加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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