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川建设,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省内14个县(市、区)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采取“四个一”模式(由一位省级领导、一个省直部门、一所高校、一名资深律师共同联系指导一个示范点)推动工作开展。
10月28日,我校作为武胜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联系高校,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傅晶晶教授带队,王天学副教授、李文海博士、宛佳欣博士、陈恋博士一行五人出席武胜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动员部署会和研讨会。
会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讲话。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甘用德就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傅晶晶教授代表我校就武胜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问题发表了看法。傅晶晶表示,我校法学院是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基地、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会会长单位,在能源法学、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领域优势突出,可以为武胜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开展,特别是为解决《武胜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提到的执行难、“行刑衔接”不畅、行政执法权和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农村土地争议等突出问题提供法学理论支持。我校将与武胜县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在理论支持、法制宣传、人员培训等方面与武胜县加强合作,积极为武胜县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开展献计献策,助力武胜县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依法治县模式。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