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下午,在博学楼A408会议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彤彪教授担任主讲嘉宾,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被法律人误读的七个常识》的精彩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由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人文社科处、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效力评估与运行分析重点实验共同举办,法学院院长傅晶晶教授主持会议,副院长王浩研究员,四川大学法学院冯雷副教授,及来自本院和其他学院的近八十名师生共同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史彤彪教授以深厚的学养和生动的语言,聚焦于法学研习与实践中常见却易被混淆的基本概念与命题。他结合具体实例,层层剖析了七个广泛存在的“误读”:从对“丛林法则”的简单化理解,到“人治”与“法治”的精确界分;从澄清伏尔泰与卢梭关于自由的名言的真实意涵与原境,到深入解读美国1919年“申克案”的经典判词及其法理真义;再从对“法律体系”概念的严谨使用,到对“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公法原理的适用范围与深层逻辑的审辨。史教授的报告贯穿古今中西,旨在追溯本源、厘清迷雾,引导听众建立更为精准、坚实的法学认知框架。
史教授指出,许多被奉为“常识”或“通说”的观点,往往在传播与接受过程中脱离了其原始语境与精确界定,从而可能导致理解偏差甚至实践误区。他鼓励在场师生培养批判性思维与严谨的学术习惯,在面对经典理论与法律原则时,应深入文本、考究源流,力求准确握其精髓。
讲座最后,傅晶晶院长对史彤彪教授的精彩讲授表示衷心感谢。她总结道,本次讲座不仅是一场知识的盛宴,更是一次严谨学术方法的示范。史教授对法学“常识”的深刻辨析与正本清源,对夯实我院师生的法学理论基础、提升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她希望同学们能将这份对知识精准性的追求融入未来的学习与研究中。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