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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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选聘兼职班主任(学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作者:法学院     编辑:杨依天     审核:     浏览:[]

为深入贯彻践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并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持续提升责任担当、诚实守信、励志成才及创新创业素养,全力培育拥有卓越追求与卓越能力的优秀人才。同时,为充分激发并调动广大教师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稳步提高班主任“精细化”管理效能,法学院正持续深化班主任建设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发展需求,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兼职班主任选聘领导小组。

长:张华春 傅晶晶

副组长:于百江 周炎炎 王浩

员:梁分 邓超越 胡亚梅 吴晓敏 夏延芳

书:杨依天 刘书英

二、选聘范围及配备对象

我院专业教师自愿参加。选聘的教师主要担任学院本科一年级或硕士一年级班主任,原则上每个班配备 1 名。班主任的聘期为一年,可续聘,由学院颁发聘书。

三、报名条件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政治素质高,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工作,熟悉掌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意识。

3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工作职责

1、成长成才观教育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引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理解培养方案、融入专业、热爱专业,培养学生对专业的认同感。帮助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2、学业指导与学风建设。能够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班会、座谈会、研讨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学业答疑、方法辅导等工作,帮助和指导学生激发学习动力

3、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能够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明确职业理想,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指导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

4、帮助学生拓宽专业视野、学术视野,指导学生参加沙龙、创新创业等科技创新活动,使其能够积极主动了解国家、行业、社会等对人才的要求。

5、成长困难学生帮扶。能够关心、关注、关怀在家庭经济、心理发展、学业成长等方面特别困难的学生,协助辅导员科学合理地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圆满完成学业。

6、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团结协作,互为补充地做好班级学生工作。主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月21日。请有意报名的老师将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576971993@qq.com

联系人:杨依天 028-83032017

六、工作要求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班会1次,至少深入寝室1次,至少指导本班学生(团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1项。

(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未尽事宜在试行过程中进一步修订)


法学院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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