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法学院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决定出资三万元在法学院设立奖助学金,冠名为“西南石油大学盈科助学金”。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评选范围:法学院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 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所学专业,具有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3、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公益活动,维护集体利益,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年级前30%以内;
5、完成参评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学年所修课程(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6、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优先。
(二)评选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学院按评选条件和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备案。
1、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5年11月14日12:00前将附件B11《法学院奖(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档发到所在年级邮箱:
本科2022级邮箱:254589051@qq.com
本科2023级邮箱:3039018620@qq.com
本科2024级邮箱:1823815461@qq.com
研究生邮箱:1205109492@qq.com
2、各年级于11月17日前完成年级评议;
3、学院11月18日完成院级评审,确定盈科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于11月19日-21日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间请拟获得盈科助学金的同学填写附件A11《社会资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1月21日18点前将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交到博学楼AB502办公室(审批表上年级推荐意见和学院意见需要电子档,签名处需手写)。
5、特别说明:盈科助学金因出资方需要冠名为助学金,出资方同意评选对象参照学校社会类奖学金的标准评选,社会类奖学金之间不予兼得。
三、助学金金额及指标
2024-2025学年评选“西南石油大学盈科助学金” 研究生4人,本科生11人,每人奖励2000元,共计发放30000元。
西南石油大学盈科助学金指标分配
培养层次 | 名额 | 标准/元 |
研究生 | 4 | 2000元/人*年 |
本科生 | 2024级 | 3 |
2023级 | 4 |
2022级 | 4 |
合计 | 15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