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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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5      作者:雷婷     编辑:杨依天     审核:张继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学院研究决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启动2026法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2025级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人数

3名(以学院实际划拨名额为准)

、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鉴别能力,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2.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学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内容。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的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

1.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

3.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精神境界。

4.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

5.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6.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

7.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及时做好助学贷款和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的申报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并加强教育引导,努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才。

8.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创建优良班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张扬学生优良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选聘工作程序

1.应聘报名阶段。62218:00前,凡有意向参加兼职辅导员选聘的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 1491788676@qq.com同时需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博学楼AB502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资格审查阶段。62318:00前,学院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及管理办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3.面试。624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的面试,面试程序及要求另行通知。

5.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兼职辅导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代表学校与受聘研究生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联系人:雷婷,联系电话:2069



学院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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