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成都东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窗口咨询、受理及办件服务;
2、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承担成都东部新区综合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在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3年3月31日-4月10日(4月10日16:00截止);
资格初审:2023年4月3日-4月12日(4月11日16:00截止)。
五、报名通道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报名网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