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6-202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被我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以上统称“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
办理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同一县(市、区);
4.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6. 本学制段内,未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乡村振兴定向培养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
二、贷款用途及额度
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三、申办程序
助学贷款办理分为首贷和续贷两种类型,不同承办银行的办理流程有所差异,具体可查看附件1、2、3中对应银行的操作指南。
(一)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特别提示:2026年首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其共同借款人可通过远程授权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到现场办理。
(二)中国银行
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三)四川农商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四)其他银行
若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为上述提及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相关办理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按照当地市(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的办理要求执行。
注:各地承办银行及办理时间,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提前联系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合作银行、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多渠道加强对学生的感恩、诚信与励志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鼓励学生前往生源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担任志愿者,铸牢自信自强意识,远离不良贷、套路贷。
2、各学院需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申请助学贷款,尤其是首次办理的学生,避免因疏忽错过办理时间,导致学费缴纳困难。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
1、校本部:热依汗老师,电话:028-83032933。
2、南充校区:周欣欣老师,电话:0817-2641033。
附件:
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 中国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3. 四川农商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