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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公开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作者:     编辑:孙晓光     审核:     点击:[]

根据《关于在优秀研究生中选聘2019年兼职辅导员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本科生兼职辅导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8级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在学校和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选聘工作程序

1.应聘报名。2019年10月24日(周四)12点前,凡有意向参加兼职辅导员选聘的,请填报《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616324613@qq.com ,同时需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艺术楼307。

2.资格审查。艺术学院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选聘及管理办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3.面试。艺术学院组织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程序另行通知。

4.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聘用协议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本次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联系人:何姗,83037865。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暂行办法.docx





艺术学院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注:此表正反面打印)

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二寸彩照)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任或曾任职务


学 院


专业年级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报名意向

XXX学院XXX兼职辅导员(例:石工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教育

背景

(本科开始填写)


工作

任职

(实践)

经历

(请注明证明人及其联系电话)

所获

奖励


学院推荐

意见

推荐人签名:

导师

意见

导师签名:

对兼职辅导员工作的认识(可附页)


附件二:

西南石油大学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

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辅导员聘任的基本原则

(一)按需聘任、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各学院原则上需按照1:200的师生比(含本科生和研究生)核算所需专兼职辅导员人数,现有专职辅导员不足的,以兼职辅导员补充。

(二)坚持以德为先、人岗适应;坚持程序规范,过程透明。

(三)坚持权责一致,注重发挥基层积极性,学生工作部门统筹选聘和分配,各学院具体指导和监管。

二、兼职辅导员选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我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有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本科生兼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引导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2.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3.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5.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7.在学校和学院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8.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9.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和学院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与研究生沟通和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深入了解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感、学术道德等方面对研究生进行引导和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指导和帮助研究生建立和健全党团支部、班委会等研究生组织,加强对研究生骨干的培养,引导研究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制度,努力把所指导的班级创建成为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互助友爱、诚实守信的集体。

4.按照学校和学院统一安排,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做好研究生的迎新工作、入学教育、毕业典礼、奖助学金评定、安全教育、突发事件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6.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研究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苦恼,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研究生个体要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避免出现心理危机事件。

7.深入研究生宿舍,指导研究生做好寝室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教育研究生遵守学校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

8.协助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做好研究生学术科技、社会服务、创新创业、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的组织,建立活动载体培育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9.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兼职辅导员聘用程序

(一)兼职辅导员的选拔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各学院于每年3月上旬集中申报当年兼职辅导员岗位设置计划,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专职辅导员配备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确定各学院兼职辅导员岗位数量。

(二)学生工作部(处)于每年3月中旬发布兼职辅导员选聘公告,应聘研究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每名研究生同一时段只能获聘一个兼职辅导员岗位。

(三)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上网公示。

(四)学生工作部(处)与受聘研究生签订《西南石油大学兼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明确研究生承担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及津贴待遇等。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本人、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各存一份。

五、兼职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

(一)兼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同时与学院共同做好兼职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学院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二)学生工作部(处)成立兼职辅导员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生工作职能部门领导、学院领导、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代表组成。由兼职辅导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及工作成效进行个人述职,考核小组根据其述职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定。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以及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兼职辅导员资格。

(三)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兼职辅导员,各学院可以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解聘申请,由学生工作部(处)决定是否解聘。受聘研究生因故不能履行协议,应提前一个月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解除聘用协议后,学生工作部(处)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学院。

(四)本校研究生应聘我校专职辅导员,须有一年及以上的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六、兼职辅导员的津贴

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每学年按8个月发放,标准为600元/人·月,聘期为一学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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