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督查学校党委统战工作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相关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大学校统战工作保障力度,规范统战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推动学校统战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统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统战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的原则
(一)保障统战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预算原则;
(三)统战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预算管理
(一)统战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由统战部负责编
制,并按学校预算批复数执行。
(二)统战经费年度预算包括统战行政经费预算与统战专
项经费预算两部分。
1. 统战行政经费是指维持学校统战工作日常运转所需费用,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办公、对外合作交流、党派(团体)组织建设、省内考察调研、党外人士送培、宣传表彰、联谊交友(如看望慰问、集体团拜)等。
2. 统战专项经费是指开展专项统战工作所需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举办培训班、赴省外开展国情教情考察调研、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等。
三、开支范围及标准
1.工作中发生的差旅费、讲课费、市内交通费、用餐费、慰问费、门票费、缆车费和讲解费等费用。费用报销时,均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组织参观活动发生的费用,如门票费、缆车费和讲解费等凭有效票据报销。
四、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1. 统战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弄虚作假、虚构开支。
2. 参观活动要突出爱国主义主题、革命传统教育主题、统一战线历史和优良传统主题,不安排到《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中列出的21个风景名胜区参观(港澳台海外人员除外)。
3. 学校纪委、财务、审计等部门应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西南石油大学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