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西南石油大学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发展团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吸收各领域青年中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先进分子入团,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
一、发展团员工作原则
(一)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
(二)坚持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申请入团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学院团委提出入团申请。
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团组织应当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学院团委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成为注册志愿者、是否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数不少于20小时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
发展青年入团,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其是否在学习、实践、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团委将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发展对象。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入团积极分子应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原则上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于专业年级前1/2,高年级可适当放宽。学院团委将对入团积极分子在思想政治素质、日常行为表现和党团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
四、新团员的接收
发展对象入团,将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