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激励教师潜心育人,为实现“优教优学”和“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评选提供依据。根据学校拟定的《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文件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实际,制定艺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细则及评分标准,具体方案情况如下:
一、成立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艺术学院评价工作组(简称“院评工作组”),负责制定和落实的相关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对考核材料进行统计、核对和汇总,确保相关工作客观、公正、公平,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组 长:焦道利
副组长:殷 冲
成 员:李民、江霄、王韦皓、张婷、王炜、关航、姜鲁、高云
秘 书:雷婷、陈怡亭、孙晓光、李云峰
二、评价对象
当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在职专职教师
三、评价方式
根据《艺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采取专家(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方式,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工作量、教学文档、教学效果、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听评课以及教学文档评价集中在春季学期行课的课程中进行。
四、评价要求:
(一)专家(同行)评价
1、随堂听课评价要求:
(1)每位听课专家必须听完所有受评教师的任意一次课程;
(2)评价指标中单项分采用扣分制,总分采用正分制;
(3)每次听完课后要及时给受评教师反馈意见或建议,促进教师执教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4)听课专家对本人课程不予评价打分(N-1);
(5)每位受评教师的听课专家不少于3人/次数。
2、教学文档规范、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评价要求:
(1)受评教师提供当年所授课程的全部教学文档,专家按照评价指标进行客观打分;
(2)听课专家对本人课程不予评价打分(N-1);
(3)对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可以酌情加分;
(4)对勇于尝试教学改革的课程可以酌情加分;
(5)体现课程思政意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结合,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可以酌情加分。
3、专家随堂听课评价和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学生评价要求:
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随堂组织,并依据规则计算分数。
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三)教研室评价要求:
严格按照教学工作量及教研室研讨活动记录进行统分。
(四)教学办公室评价要求:
严格按支撑材料进行统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艺术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