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校处现许多起非法学生组织以及不法商贩在校内搞宣传活动,乱设摊点,严重影响了学校秩序,损害了学校的名益,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按[校行字(2010)70号]文件规定,保卫处制定了校园内摊点申请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禁止食品、化妆品进入校内摆摊设点搞活动。
二、学生活动申请书必须由各院系,各部门领导,指导老师签字,盖章,经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能开展活动。
三、临时摊点摊主必须持身份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到保卫处治安科备案,审查,批准后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范围经营。
四、如有商务活动,按学校相关规定应缴纳管理费,须向学校财务缴纳管理费,并由财务出具相关票据。
五、如有违反以上几点者,学校保卫处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规定执行以后,学校的校园秩序得到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