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西南石油大学
“保消合一”消防志愿服务大队的通知
为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建设和谐校园。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经保卫处请示主管校领导批准,决定以保卫处工作人员为主,依托保安公司成立学校“保消合一”消防志愿服务大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保卫处处长郭敏同志任西南石油大学“保消合一”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大队长
消防科科长江波同志任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副大队长
平安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驻学校服务项目部经理王川生同志任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副大队长
二、成员名单:
江涛、刘建、张霆、颜雄、林刚、李泽波、张清、刘家俊、郭林、肖的、邓永兵、冯显军、苏德军、李久明、王德军、刘明涛、冯兵、刘国、胡东、黄如松、蒲建、杨广华、吴进刚、李建、李易银、刁继光、王勇、钟锦良、王姣、汪丽、义光辉、何瑶、龚萍、蒲碧华、马美玲、骆才秀、陈安平、陈良泉、王绍东、徐加高、张宇、贾友军、王勇、魏均、陈刚、欧传泽、王颖、吕婷、沙小林、刘洪、苏云清、李世平、孙代国、李辉碧、罗和林、刘廷杰、王国强、陈建金、王礼学、杨运益、王超智、曹美亮、陈茂、杨飞、罗永国、王胜忠、刘典宏、、刘锡强、陈裕丰、何刚、曾令平、赵永军、邹志全、林永红、陈涛洪、彭文生、蒲兴跃、刘锡富、谢波、任开甫、陈军、文尧、廖通合、卢志江、胡著明、邓泽芬、杨巧兰、罗万平、何兴明、袁纯德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教育。
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协助和参与重大消防法规和消防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活动;在公众聚集场所为师生员工提供消防咨询和服务等。
(二)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
维护学校的消防安全,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治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纠正消防违章行为;为预防和治理火灾隐患出谋划策等。
(三)消防安全救助。
熟悉学校消防设施情况和当地医疗急救联络方式;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并熟练使用简易器材灭火;熟悉逃生路线和方法,能协助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疏散;掌握徒手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急救技能,对伤员进行基本的救护。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保安公司要高度重视消防志愿者工作,积极为消防志愿者创造一个全面健康发展的环境。
(二)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在保卫处、保安公司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和城东派出所的业务指导。
(三)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要严格遵守服务守则,自觉学习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专业知识和消防服务技能,大力弘扬新时期志愿服务精神。
(四)每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1月9日的全国“消防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均应积极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五)消防志愿者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佩戴消防志愿者标识及相关证件并将队旗设在醒目的位置,做到旗帜鲜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行动中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