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核工作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考核实施细则》,作为复试考核工作依据。 二、复试考核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公平、科学”和“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程序信息公开,对考生考核评价公正、客观,通过科学选拔,提高研究生质量。 三、复试考核组织管理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成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委员会。包括: 1.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明友 副组长:武元鹏 成 员:戴志,王平,周培山,黄本生 职责: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2.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志 成 员:田合超,宗燕,刘丽 职责:负责监督复试考核的整个过程,从复试专家评选、面试过程、评分细则等方面进行监督,保证整个复试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 3.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戴志 成 员:李中阳,周禄江 职责: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评等。 4.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武元鹏 成 员:彭巧丽,马洁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验证考生身份信息等。 5.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重视学业表现和学术素养,挖掘潜在学术能力。若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考生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进入复试工作小组。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根据分工要求,签订《研究生复试工作保密协议和承诺书》。 6. 学生诚信教育、宣传、违纪违法处理组 组 长:戴志 成 员:田合超,李中阳 职责:负责硕士研究生诚信教育,诚信应考宣传,相关违纪违法处理等。 7. 学生心理测试指导小组 组 长:戴志 成 员:田合超,李中阳,彭巧丽 职责: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心理测试相关工作。 8. 物资保障与技术服务组 组 长:王平 成 员:王晓,刘丽,马广兴 职责: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各种物资保障、后勤服务和技术服务工作。 四、复试的基本程序 1. 资料准备 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均需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并进行线上缴费和心理测试。 2. 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我院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 (a)复试笔试(闭卷) ①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参考科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b)复试面试内容 复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考查。 ① 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查 1)考察考生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等; 2)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考生言谈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 ②考生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考查 外语能力测试重在考察考生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包括:运用外语表达能力、运用外语学术交流能力等。 (c)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生。 (2)“085601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 (a)复试笔试(闭卷) ①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参考科目: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b)复试面试内容 复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考查。 ①考生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查 1)考察考生对材料工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等掌握情况及对材料类企业、产业了解情况等; 2)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考生言谈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 ②考生外语水平及应用能力考查 外语能力测试重在考察考生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包括:运用外语表达能力、运用外语学术交流能力等。 (c)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生。 3. 复试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其中,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50%。复试面试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考查,其中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查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70%,外语能力考查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30%。 各复试工作小组将考生复试情况,详细记录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中。复试结束,考生需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上签字。 4. 复试过程管理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复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巡视和检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保存。 5. 复试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考生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要求(考生将体检报告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709952755@qq.com电子邮箱)。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我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型硕士点和“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具体招生指标如下: 2023年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业及指标
学科专业名称 |
类型 |
招生指标 |
其中士兵计划 |
其中国际产学研用联培计划 |
其中研究院联培项目 |
调剂指标 |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0) |
学术学位全日制 |
77 |
1 |
1 |
碳中和研究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究院、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研究院 |
接收调剂 |
材料工程 (085601) |
专业学位全日制 |
102 |
|
1 |
碳中和研究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研究院、能源装备研究院 |
不接收调剂 |
合计 |
179 |
|
其中研究院计划指标统一招录后,根据学生学科背景和个人意愿,依据学院培养文件,优选相关学科的导师进行针对性培养。 1. 拟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 考生的拟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1: 1比例组成。 3.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考生按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依次排序拟录取。 4. 同等学力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参见招生目录),各科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每门课为60分钟。 5. 拟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学院在上报学校研招办拟录取名单时确定拟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名单。 6. 拟录取学生的考核成绩、相关信息,公示10个工作日。 7. 学校研招办将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待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6)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 7) 存在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或考试诚信问题者。 六、考生复试条件 1.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 符合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即单科≥38分(满分100分)、单科≥57分(满分>100分)且总分273分及以上者。士兵计划要求单科≥30分(单科满分等于100分),单科≥45分(单科满分大于100分),且总分251分及以上者。 2. 调剂考生复试资格 ①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调剂专业和分数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型)接收调剂,需要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即单科≥38分(满分100分)、单科≥57分(满分>100分)且总分273分及以上。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同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 ⑤调剂按“统考数学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的原则进行。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⑦调剂程序: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⑧复试比例及名单:按国家规定执行,最终复试名单通过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网站:https://www.swpu.edu.cn/cly/rcpy/yjsjy.htm发布。 ⑨复试要求: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院不接受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 3. 关于破格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管理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接受破格复试。 七、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之前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复试前,学院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考生学历(学籍)认证数据,并按招生章程要求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没有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有完整的、证明信息可靠的资料。考生在复印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统考(含联考、单独考试)考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4)《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如表1所示。 表1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
学籍学历材料 |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
1.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2.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往届生 |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证书复印件 |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 |
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2.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或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复印件 |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3年7月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2)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见附件3)。 4. 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述1中的材料外,还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 (2)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可提供本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费收取标准 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按照每生120元,同等学力200元/人。复试收费将采取网上缴纳方式。 九、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招生将分批次进行,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西南石油大学成都校区明德楼B508报到,接受资格审查,然后参加复试,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离开。 复试时间安排: 1. 第一批次复试(第一志愿考生) 2023年3月31日(周五) 8:30-11:30 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2023年3月31日(周五) 15:00-17:00 复试笔试 地点:考生报道后另行通知或见学院通知栏 2023年4月1日(周六) 8:30- 复试面试 地点:考生报道后另行通知或见学院通知栏 2. 第二批次复试(调剂考生) 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十、其他 1.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延误造成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2. 考生复试期间不得泄露考试相关内容,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将由相关部门依规依法处理。 3. 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 4. 考生对复试有疑问可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联系电话:028-83037404。 5.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 6. 本实施细则由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7.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彭老师,028-83037955; 电子邮箱: 709952755@qq.com; 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swpu.edu.cn/cly/rcpy/yjsjy.htm 第一志愿复试咨询QQ群:436126438; 调剂咨询QQ群:614327922。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