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请校内各单位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结合加强增收节支、把“过紧日子”落在实处、进一步提高办学绩效的要求,梳理学校办学活动中与经济事项直接相关的文件制度,对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文件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制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订(制订)文件制度的范围
本次修订(制订)工作范围是与经济事项直接相关的文件制度,包括学校各类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费用标准等。按具体工作内容划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收入方面
1、由财务处负责,对学校收费管理、鼓励创收的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2、由研究生院负责,对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含MBA、MEM)收费分配的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3、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学校继续教育(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收费的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4、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科研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5、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学校独立核算单位的托管收入、资产经营收入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6、其他各单位对本单位涉及收入管理的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二)支出方面
1、由财务处负责,对学校预决算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差旅费、电话费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2、由教务处负责,对学校本科生实习实践、学科竞赛、质量工程等本科教学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3、由研究生院负责,对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研究生业务费等研究生教学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4、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研究生院、团委参与,在调研省属高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生活动费、校设学生奖助学金等学生活动、资助、奖励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5、由人事处负责,对人员费用、师资培养、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6、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7、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独立核算单位配合,对独立核算单位成本费用标准、目标任务奖励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8、其他各单位对本单位涉及支出管理的文件制度进行修订(制订)。
二、修订(制订)文件制度完成的时间
各单位应于本年4月25日前,将拟修订(制订)文件制度按附件1格式填报盖章后交财务处(办公楼407办公室,联系人:薛佳蕊,联系电话:2138);无修订(制订)计划的单位也应按附件1格式填报为“无”后,按前述时间报送。各单位应于本学期结束前,按学校相关程序,完成对拟修订(制订)文件制度的审批、发布。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本次文件制度修订(制订)工作事关学校建设发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由专人负责,全面梳理、认真修订(制订)、统筹兼顾,按时按要求完成。
2、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学校办学资源实际情况,全面了解同类型省属高校的情况,确保学校办学活动中的各类支出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类型省属高校水平,在保证工作开展的同时,尽力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
3、牵头负责的单位在修订(制订)文件制度时,要充分听取相关学院、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避免出现要求不一致、标准不统一等情况。
特此通知
附:《拟修订(制订)文件制度汇总统计表》
西南石油大学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拟修订(制订)文件制度汇总统计表
报送单位:
编号 |
拟修订(制订)文件制度编号 |
拟修订(制订)文件制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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