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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6-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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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3日 17:15 作者: 编辑:杨后超  审核:何涛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19年财务决算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及开账时间

成都及南充两校区年终财务决算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6日。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6:00关闭财务报销及劳务酬金发放网上申报系统,19日(星期四)上午11:00后停止接收预约申报单(自助投递机将同时关闭)。决算期间,财务工作只进行账务清理、核对,实现财务系统年终结转以及编制财务报表,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因年终决算需要,逾期未递交的网上预约单将统一作废。

2019年12月26日起暂停办理预借票据业务。

2020年1月6日下午6点(星期一)开放财务报销及劳务酬金发放网上申报系统。2020年1月7日(星期二)起两校区财务恢复对外办理业务,请各相关单位提前作好工作安排,并通知到师生员工,以免影响工作。

二、加快预算执行

(一)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加快经费的预算执行,年度未执行完的经费将按上级相关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请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经济承包单位12月19日前缴纳上缴款项。

(三)请各单位负责人催收单位欠款欠票。

(四)请各学院采取行之有效的催缴方法督促学生尽快缴费,确保12月19日前足额上缴学生欠费。

三、借款、借票催报催收时限

(一)凡办理个人借款项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12月19日前完成报销或还款事项,超期未核销的个人借款将按学校政策加收每天0.05%的资金占用费。个人借款明细及余额可自行在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高级财务查询—我的财务信息—财务信息发布”栏目中查询。

(二)对先款后票的学校公共费用借款,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水电气费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督促经办人在12月19日前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三)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垫付的社保费用,人事处、资产公司等部门应加强催收,并于12月19日前将2019年的代垫社保款项及时交回财务处。

(四)各单位成批预借票据的,如地科院、国资处、保卫处、外语院、图书馆等单位,应在2019年12月19日前将所收款项及剩余票据一并交回财务处,下年仍需要使用的,再办理续借手续。如未按时交回明年将停止办理该单位的借票借款业务,并扣减下年度预算经费。

四、资产清查时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单位做好资产清查核对工作,应在2019年12月23日之前完成2019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清查盘点对账、折旧、摊销计算、存货出库手续等相关工作,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在12月25日前并将清查情况、折旧、摊销计算表、存货出库凭证等报财务处。

由于年底报销量增大,如未及时到账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西南石油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编制2020年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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