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助力“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定于2019年3月至11月举办西南石油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对话2049未来科技系列活动、浙商文化体验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业教育国际会议。
我校将按照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和参与各种活动。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学生回信精神,学校将重点组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具体通知另行发放。
四、组织机构
大赛由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双创中心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五、参赛项目内容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 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七、参赛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八、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九、“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十、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其中初赛形式为网络评审,复赛、决赛形式为网络评审+现场答辩。同期举办项目对接活动。
1.参赛报名(2019年4月5日-2019年6月15日)
宣传动员:各学院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在深度挖掘和培育参赛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参与面。
组织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15日。
数据统计:大赛项目组每周通报各学院网上报名情况,并于6月18日将最终报名数据反馈各个学院,报名数量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衡量指标之一。各学院负责报名项目的审查,申报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校级初赛(2019年6月中旬)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150项进入校级复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40项)。
3.校级复赛、决赛(2019年6月下旬)
评审委员会对150支项目再次进行网络盲审,遴选优秀项目进入现场决赛。决赛分为项目展示、现场答辩,决出金银铜奖,并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团队参加集中培训,择优推荐参加第四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
4.项目孵化与对接(2019年9月)
2019年9月,将举办创新创业项目对接会,推荐优秀项目与投资机构、省内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地方扶贫机构对接,促进项目落地,助力精准扶贫。
5.大赛表彰(2019年11月)
待国赛结束后,学校将进行大赛表彰会,同时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项目先进事迹报告会及优秀项目成果展。
十一、大赛奖励
1.奖项设置
大赛设20个金奖、30个银奖、40个铜奖(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4个、银奖6个、铜奖10个)。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报名数量(占比50%)、校级省级国家级获奖情况(占比50%)评选出8个优秀组织奖单位。
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40名(20个金奖项目排名前2位的指导教师)。
2.奖励政策
参加比赛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管理及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可;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奖项将在保研、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学校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在国赛中获奖的项目指导教师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和在省赛中获奖的项目指导教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按照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相关标准执行。同时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教师(独立或排名第一,有证书)指导学生获得学校认定为A+级别的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或者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可抵1篇二类期刊文章或1个D级项目;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指导教师给予一颗“☆”标注。
依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西南石大教〔2015〕23号)对学科竞赛范围的界定,“互联网+”大赛属于A+级竞赛,学校对于获奖的指导教师予以奖金奖励。根据获奖等级,国赛金奖、银奖、铜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分别给予5万、3万、1万的奖金奖励,省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团队给予1万元的奖金奖励。
十二、评审规则
详见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十三、其他说明
1.大赛鼓励师生共创,依托教师科技成果开展创新创业。同一参赛团队中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负责人分属不同学院的,项目认定为两个学院共有。
2.鼓励参赛学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高校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磨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中国梦。
3.大赛鼓励和支持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参与,鼓励在读博士、硕士、本科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与。
4.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十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官方信息发布QQ群:579729211
2.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媛媛
地 址:西南石油大学后勤综合楼212
联系方式:83037687
3.大赛学生项目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宪滨、黄婷
地 址:西南石油大学后勤综合楼212
联系方式: 83037676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大赛官方报名网址: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