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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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和我校关于开展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有关安排,依据《西南石油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我校从2009年开始组织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专业设置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对我校双学位教育试点的批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2005、2006、2007级本科学生在以下专业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所属院系
1
080102
石油工程
工学
石油工程学院
2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工学
石油工程学院
3
080105
资源勘查工程
工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
4
080305Y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工学
机电工程学院
5
070302
应用化学
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6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计算机科学学院
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8
110202
市场营销
管理学
经济管理学院
9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工学
机电工程学院
10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11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学
理学院
12
110201
工商管理
管理学
经济管理学院
13
030302
社会工作
法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4
030101
法学
法学
法学院
15
050201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
 
  二、双学位教育的学制
  双学位教育学制原则上为2年。实行弹性学分制管理,但学生在校累计修读(含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修读)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三、申请修读双学位的条件
  1、主修专业已修读课程全部取得学分并学有余力。
  2、具有修读双学位的必要基础。
  3、只能跨学科修读双学位专业(即不能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相同)。
  4、合作班学生需取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招生就业处出具证明后方可申请。
 
  四、双学位修读申请及录取程序
  1、申请进入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5月30日前将填好的《西南石油大学双学位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及经现院(系)盖章的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单,交主修专业所在院(系)。主修专业所在院(系)汇总后于6月2日前将材料交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
  2、6月3日至10日,各双学位学院组织对申请进入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将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交教务处学籍科。
  3、6月10—15日,教务处组织复核,对于满40人以上的专业予以编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满40人的专业暂不进行双学位教育试点,相应已申请学生可改选其它已开班专业(具体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
  4、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要求报到注册。
 
  五、双学位教育教学管理
  1、参加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其主修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推迟到与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一起发放。
  2、双学位教育教学管理按《西南石油大学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
 
  六、学费
  1、学生攻读双学位按照学分缴费,每学分105元。按学年缴纳教学计划相应学分的学费,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入学资格或继续学习的资格。
  2、学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双学位教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管理。
  请各院(系)积极做好双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和协作配合做好相关试点工作,保证双学位教育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双学位修读申请表
   2、西南石油大学双学位修读申请汇总表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