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09]54号
各教学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四川省本科高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26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264号)精神,组织申报2009年四川省和教育部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一)申报依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四川省本科高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263号)(见附件1)精神组织申报。
(二)申报范围
学校现有校级品牌专业以及拟申报2009年校级品牌专业的专业均可组织申报。
(三)需提交的材料
各申报专业填写《四川省本科高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及《四川省本科高校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一)申报依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264号)(见附件4)精神组织申报。
(二)申报范围
第四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原则上在现有省级特色专业中推荐申报。
(三)需提交的材料
各申报专业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5)及《2009年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院系于5月21日前将省级、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材料(书面及电子文档)交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通过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专业,并于5月27日前报四川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