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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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字[2009] 34号
 
各教学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09]134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见附件1),组织申报四川省2009年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2003-2008年间评出的校级精品课程;
  2、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3、申报课程应已开设3年以上;
  4、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并应为本校专职教师;
  5、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二、申报限额
  每个单位限报1-2门课程。
 
  三、需提交的材料
  《2009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表》(书面及电子文档)(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提交《2009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内容上传至申报网站。
  请各院系在考虑课程的学科分布和专业分布(见附件4)基础上,参照《2009年四川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见附件3),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度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9]134号)
  2、《2009年度四川省精品课程申报表》
  3、《2009年四川省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
  4、《2003年至2008年四川省精品课程分学科分布情况一览表》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