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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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生应提前15分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特殊考试还要求携带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未带证件的,衣冠不整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书包、文具盒、书籍、参考资料、笔记本、纸张以及各类电子储存器和各种通讯工具,只许带必需的书写工具、绘图仪等。若试卷上已特别注明为“开卷考试”的,只能携带试卷上规定的参考资料。
  三、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能离开考场,迟到30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
  四、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和随意走动,未经监考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借还文具。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涉及试题解答的问题,如试题分发有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示意,经同意后方可提问。
  六、答卷需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得用铅笔答卷。答案应书写在规定位置,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字迹要工整、清楚。
  七、考生提前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大声喧哗;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后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统一收齐考卷后方能离开。未经允许,提前离开的,如试卷丢失后果自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逾期交卷或不交卷的作旷考处理。
  八、考试中考生未交卷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九、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按《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一、考生应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地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与监考教师争执,如对监考教师有意见,可在考试结束后向教务处反映。凡在考场上与监考教师争吵、辱骂、威胁甚至殴打监考教师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交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
  十二、凡在本校举行的国家级、省级统测统考,以国家、省颁布的考场规则为准。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