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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院关于第二批本科生创新基金暨开放实验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6-12-07 

院内全体本科生:

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大学课外开放实验管理办法》(西南石大设[201513号)要求,我院第二批本科生创新基金立项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教师出题,学生选题;

2、学生自拟题目,联系指导老师;

3、学生自拟题目,不需要指导老师;

二、申报类型

1、院级普通项目

参加学生人数23(除保送本校研究生外,毕业班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结题时间为201710月。资助经费为400-600元。需完成相应的结题报告,验收合格之后方可结题。

2、院级重点项目

参加学生人数23(除保送本校研究生外,毕业班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结题时间为201710月。资助经费为2000-5000元。结题要求:

1)完成相应的结题报告,并验收合格;

2)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公开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学生排名第一或老师第一、学生第二)、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竞赛获奖(含创新创业类比赛)、开发出新的实验项目、用于教学的自研自制仪器或设备功能改进、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发言

注:(1)每位同学在所有项目中只能申报一项。

2)学院鼓励同学自拟具有实用价值和成果转化潜力的项目。

三、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精设备产生的测试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与开展项目所需实验材料、元器件消耗(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必要的图书资料、信息检索、复印打印、软件等费用,必要的差旅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开放实验的合理费用和支出。资助经费不得用于通讯费、餐饮招待费等与实验项目无关的经费支出。

2、凡是在学院实验中心完成的实验项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但需严格登记;使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精设备产生的测试费根据实验室提供的结算单,由学院从项目使用经费额度中直接划转到相应实验室,实验中心联系人:谢林,83037167

3、实验材料费、打印复印费由学院根据项目总额度按一定比例划拨供应科(研发楼10483032348)、复印店(明辨楼B11683036969),各项目成员分别记账使用。

4、自购实验材料、图书等资料产生的费用按学校相关验收程序验收后凭正规票据报销;交通费、住宿费经核实后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5、与项目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相关的直接费用按《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管理办法》、《地科院教师、学生学术论文、专著及会议资助办法(试行)》进行资助。

四、立项申报材料提交

1、请有意申报立项的同学和老师于121622前将《立项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一览表》(附件4电子档发至邮箱:1478632696@qq.com

2、学院将于1219日前将汇总的项目公布,面向全院学生征集成员;

3、请有意参加项目的同学待项目公布后填写学生参加立项申请书》(附件2),联系指导教师签字并于122312点前将学生参加立项申请书纸质档及电子档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4、各辅导员老师将本年级《学生参加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档和电子档以及备注申请学生姓名的《项目一览表》(附件4电子档汇总好后于122612点前交至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培训部邹松同学处(13778095693),电子档发至邮箱:1478632696@qq.com

注:所有电子档命名格式:附件名(重点/普通,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如:《课外开放实验校级重点项目申请书》(重点,张三,李**老师)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125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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