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推进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规范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1〕5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新增遴选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1〕3号)和《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1〕4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本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和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新增遴选模块开放时间自3月25起,岗位资格认定模块开放时间自5月9日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硕士生导师的新增遴选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申报评定。
2.5月20日前,学院在系统内将通过评定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3.6月份,学校进行审核备案。
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资格认定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认定。
2.5月20日前,学院将通过公示的认定结果在系统内填报。
3.6月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三、岗位培训工作安排
1.学校将组织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应按学校文件要求,将导师的岗位培训常态化,可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并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培训方案及经费申请报告于5月30日前提交,培训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提交。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导师尽快更新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中的个人信息(出生年月、职称、学历学位等),以免影响其后续招生培养管理工作。
2.本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和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在系统内开展,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师严格按各时间节点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和报送研究生院,以免延误后续聘任招生等工作。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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