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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培养办    作者:王文东   审核:杨世箐   编辑:马启睿   日期:2022-06-27   访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推进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规范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15号)、《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新增遴选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13号)文件(见附件1)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本批次导师新增遴选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系统开放时间自627日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博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630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证和审定本单位各学科新增博士生导师计划,学院在系统内提交“计划论证表”(附件3)。

2.74日前,教师向学位授权点建设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4)、代表作评审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导师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

3. 76日前,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内通过,同时审核人员在纸质版上签署“经审核申请人材料真实可靠”字样并盖单位公章,将申报表、代表作评审表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提交一份到研究生院。

3.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后续代表作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事宜。

(二)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硕士生导师的新增遴选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申报评定。

2.86日前,学院在系统内将通过评定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学校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审核备案事宜。

二、注意事项

1.研究生导师新增遴选条件应严格按学校、学院文件要求执行,博士生导师如果满足如下学术条件:近5年有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历且主持纵向项目分值≥150分,或主持横向科技项目分值≥300分(按《西南石油大学科技工作分类分级及量化积分办法》计分),或者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奖、教育部及省政府科技一等奖(自科二等奖)(排名前五)、教育部及省政府科技二等奖(自科三等奖)(排名前三),也可以提出申请。

2.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导师尽快更新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中的个人信息(出生年月、职称、学历学位等),以免影响其后续招生培养管理工作。

3.本批次导师新增遴选在系统内开展,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师严格按各时间节点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和报送研究生院,以免延误后续聘任招生等工作。

4.纸质材料提交图书馆C616王老师处,联系电话8303217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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