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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和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招办    作者:邢倩   审核:杨雁   编辑:马启睿   日期:2023-03-21   访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及时推进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新增遴选、资格认定及招生指标核定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216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和在岗资格认定工作。本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和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操作手册见附件2)进行,新增遴选模块开放时间自322日起,岗位资格认定模块开放时间自58日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一)博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410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证和审定本单位各学科新增博士生导师计划,学院在系统内提交“计划论证表”(附件3)。

2.420日前,教师向学位授权点建设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4)、代表作评审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导师在系统内上传相关材料;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内通过,同时审核人员在纸质版上签署“经审核申请人材料真实可靠”字样并盖单位公章,将申报表、代表作评审表和佐证材料的纸质版提交一份到研究生院。

3.51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完成代表作评审。

4.522日前,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代表作评审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定并按要求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提交通过人员名单,同时将推荐人员汇总名单(排序)纸质版报研究生院。

5526日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对学院推荐申请人进行评审。

6.6月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二)硕士生导师新增遴选工作安排

1.硕士生导师的新增遴选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申报评定。

2.522日前,学院在系统内将通过评定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3.526日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对学院推荐申请人进行评审。

4.6月份,学校进行审核备案。

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生导师岗位新增遴选、资格认定及招生指标核定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216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各学院可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批备案通过后执行。

2.研究生导师的岗位资格认定工作按本单位修(制)订的“实施细则”执行,由学院组织认定。

3.520日前,学院将通过公示的认定结果在系统内填报。

4.526日前,研究生院对学院博士生导师认定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查。

5.6月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定。

三、岗位培训工作安排

1.学校将组织年度研究生导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应按学校文件要求,将导师的岗位培训常态化,可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并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培训方案及经费申请报告于530日前提交,培训总结报告于1220日前提交。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导师尽快更新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中的个人信息(出生年月、职称、学历学位等),以免影响其后续招生培养管理工作。

2.本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和岗位资格认定工作在系统内开展,请各学院和相关教师严格按各时间节点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和报送研究生院,以免延误后续聘任招生等工作。

3.纸质材料提交图书馆C608邢老师处,联系电话8303508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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