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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 录入时间:2018-07-26 12:29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量:人次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师生: 根据中共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和西南石油大学教务处《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5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院制定并执行了“化学化工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了更科学地评价和反映我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情况,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5个本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特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化学化工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18年修订)”(见附件),修订后的办法于2018年7月17日经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现对修订后的评价办法予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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