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调整方案

2020-03-06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和《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疫情防控时期具体情况,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对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其中,资格审查、答辩申请、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文件,根据疫情及学校开学返校安排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可能采用网上提交、网上答辩等形式,具体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时间节点前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和工作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完成方式

递交材料(*为研究生递交项)

1

答辩资格审查

上半年:41--410
 
(研究生提交材料:48日前)
 
 

研究生将材料交明德楼A527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学院审查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含博士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及支撑证明材料)报学位办(学位办核查合格人员图像采集完成情况),同时学院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符合答辩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博士由学位办审核)。学位办在答辩资格审查期间组织督导组专家对所有博士和部分硕士的材料进行复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请答辩

*1.培养计划

*2.课程学习成绩单(2015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提交)

*3.开题报告

*4.论文中期检查表

*5.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统计表和发表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若论文SCI收录,还需提交收录证明;若录用,提供录用证明;若还未拿到录用证明,需提交本人和导师签字的暂时保留答辩资格申请,需在答辩前拿到,方可答辩);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并签字

*6.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y_yanjiusheng@qq.com)

*7、授位信息表(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y_yanjiusheng@qq.com)

8.答辩申请资格审定汇总表

9.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流程记录表

2

预答辩

上半年:411--419        
 
 

博士必须参加预答辩(2019年秋季开始,试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博士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由导师在内的同行博导组成)。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记录表

3

答辩申请

上半年:411-419

411--424
 
(研究生提交前三项材料:415
   
研究生提交纸质版论文:419日前) 

研究生将材料交明德楼A527,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论文检测,通过者提交纸质送审论文,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学位论文规定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学院整理统一了学位论文格式,见附件)

*1.《答辩申请书》(最后一页需到学校财务处盖章,明辨楼B112

*2.《学位申请书》

*3.论文检测(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发送至邮箱hgy_yanjiusheng@qq.com

4.论文检测报告(学院检测后出具)(文字重合比例硕士研究生<20%,博士研究生<10%

*5.封面、致谢、学术成果隐去导师和研究生姓名的学位论文(博士5份,硕士2份)(检测通过后)

4

评阅学位论文

上半年:420-510

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阅,博士:至少送5名同行博导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博导不少于3名)。硕士:至少送2名同行副教授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专家评审(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学术性硕士学位论文送高校副教授级以上专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可以送企业副高以上职称专家)。
 
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也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学位论文评阅书(博士5份,硕士2份)

5

学位论文答辩

上半年:511-531

                           

对通过论文评阅同意答辩人员按学习类别、学科专业对研究生进行答辩分组和组织答辩,学院审核通过后,提前三天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安排,经学位办确认并下发答辩批复后方能组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位副教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位教授或正高级专家组成(博导不少于3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研究生答辩前对评阅专家要求修改的地方进行陈述。(答辩细则见通知第五项)

1.各答辩组,至少提前三天,提交答辩安排表至学院审核备案,学院上报学位办,获得批复方可答辩。(以答辩组为单位,发送至hgy_yanjiusheng@qq.com

*2.研究生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5

*3.研究生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论文修改说明书5

4.答辩情况记录表

5.学位论文评分表

6.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7.答辩委员会表决票(加盖院章)

6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前核查

上半年:61-67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对评阅过程中有增评的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为第二次答辩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有非全票推荐授予的学位论文、定向攻读学位的学位论文,以及论文评阅分及答辩分较低的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采取当面质询、现场审核或专家复审等核查方式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上报学位办备案,对“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要求研究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再提交分委会讨论。

1.答辩后论文核查评阅书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查结果汇总表

3.拟推荐上分委员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

7

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上半年:68-615
  (
研究生提交材料:610日前)        

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学位论文到学院。学院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本学期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研究生向学院提交论文答辩修改确认单

*2.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正式论文(博士6份,硕士2份;本人和导师签字)

*3.论文题目有更新者,务必同时更新《授位信息表》中论文题目,重新发送至邮箱hgy_yanjiusheng@qq.com

*4.《培养年限超期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表》(超期研究生提交)

*5.研究生向学院提交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辅导员处领取)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予学位推荐书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授予学位表决票汇总表

8.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

8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上半年:6月下旬                
 
 

学位办抽检和审查论文、整理各学院推荐授位学位汇总表和组织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办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组织论文抽检,对抽检结果“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暂缓学位评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位文件

9

移交材料

上半年:6-7   
 
 

研究生毕业答辩后向图书馆递交的学位论文等材料,自行按照校园网图书馆主页的有关通知或咨询图书馆进行。学院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档案管理”要求整理答辩材料并移交到学校档案馆。向国家图书馆和CNKI报送的论文由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到校学位办。

1.学院将正式版的博士学位论文5份,硕士学位论文1份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学位办,用于上报国家图书馆、CNKI和论文抽检。

2.学院把所有毕业研究生的答辩材料(含1份正式学位论文)统一移交到档案馆。

*3.研究生自行向图书馆递交正式学位论文等材料

*4.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学位授予数据

10

学位授予仪式

待定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11

发放证书

待定                      

请通过校评定委员会授位决定的研究生关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信息公告”栏领证通知,及时领取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上半年:学院处领取
 
下半年:学位办处领取

若有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信息采集,自行在各地新华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后,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前,提交至学院,学院再统一提交至学位办用于证书制作。提交与学信网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照片(蓝底,小2寸),电子版照片以“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hgy_yanjiusheng@qq.com

 

补充事宜:

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学院按照以上《化学化工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时间和工作安排表》,分阶段进行和完成工作。为保证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补充事宜说明如下:

1、 研究生

1)答辩资格审查阶段,若有研究生之前开题通过但未及时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的,请登录系统补提交开题申请,系统才能审核通过。

2)提交表格材料,请务必认真阅读表格中批注,按要求填写,并认真检查各类意见、签字、日期完整

(3)  所有纸质材料,请勿装订,使用回形针、夹子等易整理拆取工具,以便后续不锈钢钉装订、整理归档。

2、 研究生导师

1)请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相关材料。

2)请认真指导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包括格式)、答辩和定稿。

3、 其他事宜按照学校、学院文件相关文件要求和通知执行

(1)   正式答辩组织开展方式、答辩现场细则等其他事宜,请见之前发布的《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答辩用相关表格、学术成果要求、制度文件,也请见该通知附件。

《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

学院主页通知公告:https://www.swpu.edu.cn/hgy/info/1365/7797.htm

学院主页/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下:https://www.swpu.edu.cn/hgy/info/2077/7796.htm

(2)   学校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88/2299.htm

《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88/2446.htm

4、咨询电话

学院联系人:郝老师 028-83037313,明德楼A527

研究生院学位办:熊老师 028-83032175,图C611

 

                                                     化学化工学院

                                                    20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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