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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22-03-26  作者:王金玉  编辑:王金玉  审核:唐鋆磊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的要求,结合化学化工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的综合考查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第二条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由院长段明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段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王林元、张辉、刘宇程、诸林、马喜平、肖国清、解正峰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下设复试安全保密和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网络技术服务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网络技术服务组的工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复试安全保密和监督小组:指导和安排学院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研究生导师以及考生在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同时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负责受理学院的复试录取申诉。由导师代表、纪检、工会、民主党派人士组成。

复试安全保密和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陈刚

成员:刘一丁、冯英、曾雅清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全红平

成员:范逸轩、王金玉

联系电话:028-83037305

网络技术小组:负责对复试网络、平台的检测和维护、复试老师的培训,保障复试网络、平台的顺畅,发生网络、平台故障时应急预案的处理。

网络技术小组名单:

组长:卿大咏

成员:施鹏、蔡小茵、阚文华

联系电话:028-83037320

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复试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复试前另行通知。

本次复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有教职员工亲属参加复试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采取回避制度。

第三条 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化学化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统考(含联考、单独考试)考生: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③初试准考证(考生可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学信网账号)登录研招网统考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

④《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⑤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

⑥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四六级成绩单等材料。

⑦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供:

①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③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271日之前)。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

上述材料须按序号顺序,生成1个完整的PDF文档,命名格式为考生考号后五位+姓名,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PDF材料上均要有考生的亲笔签名,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原件需提交到化学化工学院,具体方式、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做好准备。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从复试环节直至新生报到环节,一旦发现报名材料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将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复试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38

57

273

2、调剂考生的调剂办法见第七条。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28

35

210

我院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申请。

4、不接受破格申请。

三、复试名单公布

化学化工学院各招生专业按照国家线和择优原则,确定两类(学术型、专业型)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复试前提前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均应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内容。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按照教育部文件、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并根据报考专业、报考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分组。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我院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及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复试的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并将组织测试,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1、笔试

1)考试内容

化学化工学院组织一门多科性的综合笔试,总分100分。根据报考专业的不同分别确定笔试内容。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全日制)的笔试内容为对化学基础和化工专业课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运用,着重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发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对本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把握。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全日制)笔试内容为化学基础和环境专业课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运用,着重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发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对本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把握程度。

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侧重于考查相关基础课程知识,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

化学工程(全日制)和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除了基础课程知识,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外,还将适当考查工程领域专门知识和工程思维。

2)考试方式

考生采用网络笔试,拟使用题库随机抽题答题的方式进行,现场即时作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由指定的专业评委老师评分。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①本科结业生;

②高职高专考生;

③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以上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参加上述(1)的考试科目外,还必须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照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科目总分各100分。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分数作为是否录取的否决条件。

同等学力加试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另行安排,由考官按照加试科目进行面试问答,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30%

2、面试

化学化工学院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各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记录表》,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70%。其中面试成绩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30%,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70%

3、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考试院和川发改价格【2012264号文件精神执行,研究生复试费按照每生120元收取,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复试时间和方式

1、复试时间安排

2022.3.30日前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复试;

2022.4.30日前 完成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心理测试、复试及录取工作。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安排将提前两天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告栏上通知。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应提前告知,否则按旷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考生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3、说明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2)考生对复试有疑虑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反映,复试学术裁决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条 复试总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是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第五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负责受理学院的复试录取申诉。

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学院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该考生。

四、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第六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

二、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分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规模,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如下:

学科专业名称 类型 专业总计划 其中
 
推免
其中
 
士兵计划
其中研究院计划 研究院
 
计划总计
调剂指标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学术学位全日制 100 3
碳中和研究院(4 4 不接收调剂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学术学位全日制 22

碳中和研究院(7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2
 
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研究院(1
 
能源装备研究院(1
11 接收调剂
化学工程(085602 专业学位全日制 94
3 碳中和研究院(7
 
能源装备研究院(1
 
光伏产业技术研究院(7
 
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研究院(1
16 接收调剂
环境工程(085701 专业学位全日制 20



接收调剂

其中研究院的指标31人,统一招录后,根据学生背景和个人意愿,依据学院培养文件,优选相关各学科的导师进行针对性培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

5、复试的笔试、面试、外语测试任何单项分数(单项总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五、拟录取名单将于每批次复试后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第七条 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调剂按“统考数学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的原则进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2、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另行通知)在调剂系统中填报申请。如果一个批次的录取人数未满足招生指标,将继续进行后续批次的调剂,直至完成招生指标。每批次的录取成绩分别进行排名。

3、对报考相同学校相同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其他考生综合考虑初试成绩、本科学分绩点、获奖情况、科研经历与论文发表情况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八条 招生计划

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第九条 其它事项

一、考生复试期间不得泄露及索取考试相关内容,如有违反,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学院根据面试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入学3个月内,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日期因断网、停电、软件等技术性原因需要临时调整的将提前通知。

四、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

六、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全老师、王老师,028-83037309

电子邮箱:hgyyjszs@163.com

咨询QQ群:962310372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3月26日



关闭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区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邮编: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