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职责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组(简称“驻校组”)是省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监委负责,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重点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进行监督;监督促进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情况和问题;加强对驻在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其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做好巡视巡察工作。
中共西南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校纪委”)是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双重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学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按照党章规定和要求,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省纪委监委驻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驻校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中共西南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校纪委办公室“)。驻校组与校纪委合署办公。 驻校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校纪委办公室下设信访案管与综合科、审查调查与教育科、审理与监督科。
西南石油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对学校基层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执行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公室,属党委职能部门,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安排布置的巡察任务。
二、人员情况
省纪委省监委驻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组 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世一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侯永刚、郭 军 范起东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驻校组组长、纪委书记
办公室主任:侯永刚 副主任:杨 勇 成 员:党办校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负责人
纪检监察室主任:郭 军 办公室主任:纪委办主任(兼)
中共西南石油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郭世一
副书记:侯永刚、郭 军 范起东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冯海燕、朱松柏、李涧松、赵 刚、侯永刚、姚 利、高 军、郭 军、郭世一
办公室主任:侯永刚 副主任: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