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几项规定

作者:未知  编辑:admin  审核: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教风是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教风建设是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优良的教风对于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加强教风建设,规范教学行为,严肃教学纪律,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形成“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将全面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师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切实做到精心备课、用心讲授(指导)、耐心辅导(答疑)、认真批改作业、公平公正评定成绩。教研室应根据课程性质、难度等因素明确规定课程辅导答疑和布置作业的次数,作业要求全批全改,80人以上的班级应安排辅导教师(或研究生助教)协助主讲教师答疑和批改作业。在教学过程中从不辅导答疑,不布置、批改作业的,经调查属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为本科生上课是教授的第一职责。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独立为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课程。确有特殊困难(如出国、培训、健康原因等)无法为本科生上课的,须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对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讲授本科课程的,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生课程的教授、副教授,学校不再聘其为教授或副教授。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确保教授、副教授的教学任务并合理安排授课时间。
  三、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精心组织教学并严格管理课堂,对学生迟到、旷课、扰乱课堂秩序等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对旷课严重、未完成课业任务的学生,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教师要采用多种方式掌握学生平时学习情况(考勤记录、作业、实验、回答问题、读书报告等),严格进行平时成绩评定。如平时成绩评定缺乏依据或与依据严重不符,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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