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通晓本学科的趋向;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本学科前沿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3-8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全脱产方式培养,非全日制博士生实行半脱产和不脱产方式培养。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8年,按全脱产方式培养。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在最低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业者,延期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生活费和业务费)由导师或研究生自行解决。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博士导师负责和集体(指导小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应按规定和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及个人特点,学习有关课程,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1)博士生课程设置的原则:博士生课程设置遵循“宽口径、复合型”原则,即按一级学科建立课程体系、二级学科设置课程,构筑研究生交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主要突出四点:一是重视本学科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学习;二是强调数学教育,加强现代数学基础的学习,着重于数学理论和原理的系统学习;三是重视跨学科课程的学习;四是加强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和人文教育。
在设课时,按一级学科设置相对统一的课程,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课程学习阶段具有统一规范的要求,强调宽与博;课题研究分方向实施,强调深与精。注意博士和硕士阶段的档次和层次差别:硕士阶段的课程主要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而博士阶段的课程则主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逐渐形成本科-硕士-博士三级完善的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研究生的课程结构和教学过程。
(2)学时及学分设置原则。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基本学分达到16学分。除规定外语(一外)5学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外,其余课程均按20学时计1个学分。学位课程的学时一般设置为40学时,非学位课程一般设置为40学时,但专题讲座不设具体学时。
(3)博士生课程的基本框架内容。总体设为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
①公共学位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数学理论三类课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具体开设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设50学时3学分。重视现代科学技术的革命与发展史的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培养科学思维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的能力,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重视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的培养。
以英语作为一外,设120学时。重点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外国语言的能力,即能熟练阅读本学科的专业外文资料,具有用外语写作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数学理论课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数学理论课程开设现代数学基础、数学发展以及应用两门必修课程。各学科统一设置数学学位课程2门,每门设40学时。
②专业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根据学科发展和学科前沿,按一级学科设置,体现一级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博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1门必修课,设40学时。
③非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的设置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和“高、精、深”的特点,反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新发展。要求紧密结合生产、讲求实用,突出专业理论、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按二级学科和特色研究方向设定1-2门,选1门。
(1)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可以采用课堂讲授、研讨式、自学等方式;课程学习结束立即考核,考核内容以测试能力为主,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面试、课程论文相结合的办法,但所有课程都必须含有一定量的笔试内容。学位课必须组织课程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
(2)对于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要及时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要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在安排过程中,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减课程。
研究生必修环节包括“三助”工作、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等内容。详见《研究生必修环节管理规定》。必修环节一律不计学分。
免修制度:博士生对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并写出免修报告,经导师、院系和研究生院同意可以免修,但不免考,必须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重修制度:博士生一学期若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仅允许一门考试不及格),允许随同下一次课程进行重修,经考试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要求补修硕士相应专业的主干课程。补修课程、补修门数、补修课时均由各学科专业自定。但要注意补修门数不要太多,以4门为宜;补修课时不要太高,每门应以40-60学时为宜。补修课程开课方式可采取自学(人数较少)或集中授课(人数较多)。补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
根据《关于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博士资格认定的实施细则》精神,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博士生资格认定,取得博士资格认定的方式是参加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认定考核。博士资格认定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试,指在完成博士课程学习以后,对是否具有条件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所进行的资格认定考试;第二阶段考试,指在完成论文研究工作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对是否具有答辩条件所进行的资格认定考试。这两阶段的考试均由博士资格认定考试小组负责。考试内容、方法、方式、时间长短均不受任何限制。
根据培养方案,课程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科学研究及撰写论文(包括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半。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创造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主要环节。要引导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学位论文工作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研究与撰写、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并作出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1、文献综述是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理论学习完成后,在导师指导下,广泛搜集、查阅文献资料,进行归纳总结,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现有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为后面的论文选题、开题论证和论文研究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2、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学科前沿,选择具有一定风险的学科前沿领域课题,以及对国民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使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论文工作取得创造性或先进性成果。但要注意难易适度。
3、开题报告是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论文选题进行论证,内容包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主要任务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主要思路和研究方法等。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在第一学年末写出开题报告,开题论审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进行。
4、开题报告论审通过以后,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写出较详细的论文工作计划,说明各阶段的任务、措施及完成时间。论文工作计划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审定;若中途有变,亦必须由指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交研究生院备案执行。
5、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博士学位研究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产生有价值的结果或创造性成果的过程。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有新的见解、新的思路,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有创造性的成果,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每位博士生必须要在国内核心刊物,国外主要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出版的正式论文集上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对于研究方向属工程应用型的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要参加重大科研课题且为主要研究人员,同时其研究成果经鉴定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相关学术论文要求参照学位办有关规定)。
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院(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
①.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观,全面了解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发展史;
②.熟练运用一外进行学术交流并撰写学术论文,能运用二外阅读专业文献、撰写本学科论文摘要;
③.系统掌握空间拓扑、代数系统、随机现象的运算、有关非线性数学的运算及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建模能力;
④.以流体力学、固体力学、渗流力学、计算机信息技术为理论基础,气田系统掌握现代油气钻井完井、现代油开发、现代油气管网系统规划、数值模拟的理论计算、设计与方法。
对于不同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补修课程由导师与石油工程学院结合本人在本科及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情况及目前的专业情况而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3、以下三门课程中任选一门:高等油层物理、数学物理方程、数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