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作者:王华华   编辑:吴晓明   审核:吴晓明  日期:2022-12-16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关于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管理平台

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通过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办理,原则上不能线上线下混合操作,学院将严格按照系统设定时间安排答辩事宜。

研究生在各环节提交材料时要主动预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并及时与导师联系,避免延误影响后续环节。如遇操作问题,可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系统管理→研究生常见问题应用中查询解决。

导师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及时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指导研究生根据各环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如遇操作问题,可与学院联系。

二、答辩申请、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预审

1.答辩申请、答辩资格审查(上半年46日前完成,下半年95日前完成)

研究生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相关部门,并在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学院审查后把合格人员名单(含博士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及支撑证明材料)统一报到学位办(学位办核查合格人员图像采集完成情况)。同时,学院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中符合答辩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请答辩。

2.预审(上半年46日前完成,下半年95日前完成)

学院组织专人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审查,不符合学位论文规定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博士必须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硕士是否组织预答辩由硕士生导师决定。

三、论文评审(上半年5月上旬前完成,下半年10月上旬前完成)

1.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

2.论文检测。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导师审核后,由导师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总文字重复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

3.学生提交最终评阅学位论文截止时间是上半年412日、下半年912日(硕士2本、博士5本均隐去学生和导师姓名)。

4.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进行评阅,所有学位论文均采用盲评方式送审。硕士至少送2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1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博士至少送5名同行专家(校外专家3名,非博导必须是正高职称)评审,其中至少3名为博导。专家评阅意见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不同意答辩的人员不得参加答辩,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只有一名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可再送两名专家复审,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辩,也必须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辩申请。

5.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四、答辩和推荐授位(上半年525日前完成,下半年1026日前完成)

1.硕士答辩委员会由五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报学位办备案。博士答辩委员会由五位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校外正高级专家不少于二名),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提交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并以纸质批复为准。

2.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采用多媒体汇报方式,博士不低于65分钟,硕士不低于45分钟。其中研究生汇报时间:博士4550分钟,硕士2530分钟。

3.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是否同意答辩通过、是否同意毕业作出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算通过,决议由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4.答辩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做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可生效。

5.学院根据学校及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成果要求,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成果进行严格审查,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将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表决。

6.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补充规定(西南石大研[2019]1号),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通过答辩、推荐授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核查。核查结果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需按规定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答辩,答辩通过后再提交分委员会讨论推荐表决。

7.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根据答辩委员会答辩结论、学位论文核查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学位作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学位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过,由学位委员会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8.由院学位委员会秘书整理、统计相关材料,撰写学位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提交至校学位办。

9.若需要网上答辩,后续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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